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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备航空科
- 消防设备、通信、航空相关法令的立案和运营。
- 对消防设备的国家财政辅助及制定和调整消防设备购买制度相关事项。
- 消防设备的开发、标准化、普及、性能标准管理及消防设备技术的信息交换和管理。
- 消防设备相关安全管理对策的研究开发及教育管理。
- 消防设备相关事故调查及制定管理标准。
- 制定和运营消防车的管理及运营相关综合计划。
- 制定和调整消防信息通信相关业务计划相关事项。
- 改善消防信息通信相关制度以及制定和调整消防信息通信设备的改善和标准化相关计划。
- 组建和运营紧急卫星骨干通信网络及卫星影像指挥通信网络。
- 指导消防有线和无线指挥通信网的组建及运营。
- 总管和调整消防信息系统信息安全业务。
- 消防状况相关信息化标准系统的组建、运营及技术支援。
- 策划和运营标准119举报系统及现场应对信息系统。
- 组建和运营119紧急举报接受备份中心以及与市、道消防状况室之间的联系和调整。
- 支援地方自治团体的消防信息通信事业。
- 制定和调整消防航空业务相关计划以及相关法令的制定和修订相关事项。
- 消防航空人力的教育和训练相关事项。
- 推进消防航空安全管理对策,改善消防航空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 对消防航空安全实施指导和监督。
- 制定和调整航空救助急救计划相关事项。
- 消防空难调查及原因分析(不包括根据《关于调查航空和铁路事故的法律》第3条第2项各款中规定的航空事故)。
- 对陆地空难搜救活动的监督、教育培训及对外合作相关事项。
- 组建和运营陆地空难搜救队以及安全管理相关事项。
- 与国防部等有关部门之间签订航空油及机场使用协定等相关事项。
- 航空相关国际协定中如何履行在陆地的空难搜救领域的国际标准相关事项。
- 应急直升机相关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及共同利用相关事项。
- 支援全国消防直升机飞行相关业务。